假好友 虚构情节设陷阱 几个月前,家住湖北鄂州的网友小金收到一个名为“仙子”的网友发来的好友申请。“虽然不认识,但来源显示是通讯录推荐,加上她的朋友圈也有很多旅游、骑马等生活照片,就通过申请了。” 此后,“仙子”时常与小金分享见闻和感悟。有一天,“仙子”声称失恋,并因情绪不佳换了工作,开始从事茶叶代销。“我最近从事茶叶代销工作,你可以支持买一点吗?”“乡下外公那儿现在还有很多茶叶,你能再帮帮我吗?”“我知道我不该再找你了,可是求求你再帮帮我。”小金先后两次共汇款4000元,直到对方第三次“求助”时才有些迟疑未汇款。几天后,小金发现自己被拉黑,这才意识到被“假好友”坑了。 聊天有剧本,情节靠虚构。近日,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检察院对一起采用类似手段冒充好友诈骗的团伙进行审查,并批准逮捕其中三名主犯。据调查,相关团队预先准备大量模特生活工作照,虚构身份添加大量微信陌生人,并以“失恋期”“庆生日”“茶山期”等时间节点虚构情节,获取受害人信任,最后以索取生日礼物、争夺继承家产、完成销售指标等各种理由骗取钱财,实施诈骗。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 以社交关系为基础的网络诈骗大致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冒用他人头像和昵称,依托既有熟人关系实施诈骗,如仿冒微博好友借钱、假冒机构官方账号收费等,另一种则是虚构社交身份,待关系建立后实施诈骗。 社交诈骗由于带有一对一的熟人社交关系属性,间接提高了社交平台及时发现和监管部门有效整治的难度。要破除此类骗术隐蔽的社交诈骗骗局,一方面应提醒网友警惕陌生好友申请,及时添加备注信息,另一方面,平台方对于某一时间段内频繁更改昵称、大量添加或删除好友的账号应有所警觉,如经用户举报证明诈骗属实,及时采取封禁手段,并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假广告 渠道多元危害大 “最理想的纯天然绿色健康食品”“标志着糖尿病即将被人类战胜”“对人体没有任何依赖性和副作用”……难以想象,这些看似“患者福音”的广告语,均来自某种已被查处的保健品的“官方网站”。 今年6月,浙江台州警方通报了全省最大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保健品案,涉案金额超16亿元。2017年9月,台州警方在一次网络巡查中,发现两名黄岩人利用微信等网络平台,向糖尿病患者宣传销售多种降糖保健品。从2016年5月至今年1月,通过手机微信、官方网站等互联网平台,该保健品在全国销售超4200万盒。 随意在网络上搜索被查处的药品名称,就能在某个网络社区内,发现这些非法保健品打着“真实效果,真实感受,不看后悔”旗号发布的广告帖,甚至还提供货到付款的“无忧”服务,足见其丰富的销售经验。涉案人之一周某,自称这些年一直活跃在各个电商平台找赚钱机会,最终锁定了保健品这个项目,“我看网上的保健品销量很好,来钱又快”。这也在某种程度上道出了互联网虚假广告层出不穷、屡禁不止的原因。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练育强: 互联网广告门槛低,不受广告主体资质的限制,且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三种身份于一体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执法人员很难认定广告主体;此外,网络上的一般注册用户都可以发布各种信息,商业广告常常与网络信息交织在一起,使信息和广告界限越来越模糊不清。 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高效的执法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合力,避免“谁都管”又“无人管”的局面。同时,要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完善互联网广告经营单位的内部管理,建立起严格的广告承接、验证、内部审查等制度,保证互联网广告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