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建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祥平主持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小宁、叶华、吴宗云、刘斌等出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锡明,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 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市级决算(草案)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关于2018年度市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建瓯市2019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再次预算调整的议案》;《关于保障城区饮用水水质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会议要求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按照人大常委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的要求,认真研究办理,确保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全年任务的完成。 会议决定任命童明春同志为建瓯市财政局局长,陈煦同志为建瓯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祥平为两位同志颁发任命书,同时举行宪法宣誓。会议还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市法院人事任免、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 开展专题询问是人大常委会依据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实行的人大监督。当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还开展市总医院综合运行情况专题询问会。应询单位人员有副市长池清使,市政府办、市卫健局、财政局、发改科技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市委编办、市总医院以及南平市医保中心建瓯管理部的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会议还邀请市委宣传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等单位部门负责人,东游镇、顺阳乡、川石乡人大主席及三个乡镇的市人大代表列席。 专题询问会上,池清使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我市自组建建瓯市总医院以来市总医院综合运行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的重点目标任务,政府落实办医主体责任、提升总医院运行能力,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展开询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回答提问,回应了委员们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关切。池清使代表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及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意见,认真梳理落实委员意见,抓好改进工作的明确要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总医院。(陈国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