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热线:0599-8200667E-mail:joskzzs@126.com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瓯新闻网>国内新闻>
湖北境内长江第二大支流将严控水电站建设
2019-09-29 08:06:05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俊杰  

 新华社武汉9月28日电(记者梁建强)长江在湖北省境内第二大支流清江,即将由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对流域内水电站、拦水坝的规范管理。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近日通过的《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明确规定:禁止新建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小水电站。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法规审批工作处处长郑文金介绍,相关调研显示,整个清江流域目前已建水电站300多座,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已趋于饱和。部分水电站由于下泄生态流量不足,造成了河段减水、脱水甚至干涸,影响了河流的正常生态功能。

为了进一步强化对清江流域的生态保护,条例规定,清江流域严格控制新建水电站,禁止新建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的小水电站;对于已建成的水电站,相关部门要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估,不符合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或者退出,并同步开展生态修复。

 

同时,条例明确,严格限制在清江流域新建拦水坝。因供水、防洪、灌溉等确需建设的,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已经建成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论证,对生态影响较大的拦水坝限期拆除。

据悉,这一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瓯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建瓯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建瓯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建瓯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建瓯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更多]建瓯新闻
[更多]本土文化
[更多]旅游美食
  • ICP备案:闽ICP备2022017649号 闽公网安备35078302000127号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141202]号
  • 主办单位:建瓯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建瓯市融媒体中心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3512021001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3420055
  • 建瓯新闻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9-3725806 举报邮箱:joswwx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 地址:建瓯市行政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0599-8200667 邮编:353100 站长统计 网站维护:东南网
  • 建瓯新闻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