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迪口镇村民郑某,以无理诉求多次进京非正常上访。2019年12月11日,建瓯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警 方 提 示
《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三款规定: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是指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