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建瓯法院受理首个因拒不腾房涉嫌拒执罪案件。据悉,法院于2018年12月14日依法拍卖被告人张某某、陈某某的房产一处,并责令其于2019年2月14日前迁出该房屋,但两被告人拒不腾房且手段频出,情节恶劣。建瓯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陈某某对法院生效判决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已受理并将择期进行开庭审判。 2019年以来,建瓯法院共受理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3件4人,判决1件1人。下一步,建瓯法院还将牢牢把握“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总要求,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强化执行难源头治理,保持严厉打击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惩处力度,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