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家家庭农场入选今年第二批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名单
2019-12-31 20:33:41 本报记者 来源:市委新闻中心 责任编辑:庄明帆
日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公布2019年第二批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名单。经各地组织推荐申报、专家评审、复核、公示等环节,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丰之瑞生态家庭农场等189家家庭农场入选。示范有效期3年。建瓯市新荣家庭农场、吉阳镇岩溪家庭农场、东峰镇明忠家庭农场等3家家庭农场入选。 为适应我省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更好地发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省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原省农业厅于2014年制定出台《福建省家庭农场示范场评定办法》,并于2018年进行修订。评定办法规定,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应达到“四有”创建标准,即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有良好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有优质安全的产品、有明显的经济效益。 |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瓯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建瓯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建瓯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建瓯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建瓯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