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警方经过近2个月的规劝工作,1月20日,潜逃国外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嫌疑人李某锋回国投案自首。 2019年12月,建瓯警方在打击经济诈骗犯罪工作中发现,建瓯一男子李某锋2018年10月,以一张银行卡使用3个月1500元人民币的价格,向谢某某购买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福州招商银行各一张银行卡,总价6000元人民币;2019年7月份左右,李某锋再次以每张银行卡使用3个月1700元人民币的价格,向他人购买银行卡9张。李某锋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警方随即立案调查。 建瓯公安经侦大队办案民警在调查中掌握到,李某锋已潜至国外。为使嫌疑人尽早归案,经侦大队办案民警一方面多次到嫌疑人李某锋的家中,从亲情、责任和出路多方面对其家属展开宣传规劝工作,消除顾虑,配合警方动员李某锋回国投案自首。另一方面走访李某锋在国内其他关系人,形成全方位的劝投功势。在办案民警的不懈努力和强大的政策攻心下, 2020年1月20日,李某锋到达厦门高崎机场,向等候在此的建瓯公安民警投案自首。(澹之 吴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