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建瓯法院采用远程视频连线方式公开宣判一起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这是建瓯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决胜之年全力攻坚克难、精准打击取得的新成果,对深入推进“六清”行动,确保黑恶势力“清到底”、“清干净”,夺取扫黑除恶攻坚战的压倒性胜利具有重大意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5年,被告人章某某在先后担任建瓯市水政监察大队水政监察员、副大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接受吃请,在明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长期从事无证非法采砂、非法占用农用地严重越界旱采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非但不制止,不查处,反而还连年违规发放采砂许可证,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攫取经济利益、充实运转资金提供帮助,致使国有土地大面积毁损、国家矿产资源损失惨重,仅无证非法采砂就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损失价值高达近15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章某某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判决:被告人章某某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黑恶不除,民心难安。近年来,建瓯法院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坚持有黑必扫、除恶务尽,主攻“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对黑恶势力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放过,不凑数,保证发现一起严惩一起、严惩一起铁案一起,有效震慑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捍卫了国家利益不受侵犯,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