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上午8时30分,建瓯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虞钧担任审判长,利用网络视频远程提审方式,“鏖战”6个小时,对一起涉恶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家属到场旁听。福州司法局、建瓯司法局各1名干部、建瓯公安局6名民警受邀观摩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1月以来,以被告人郑某某为首,陈某某、叶某某、许某某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以胁迫手段,强迫他人低价转让山场经营权,多次串通山场投标,垄断林业资源交易,并实施滥伐等破坏生态资源的犯罪活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强迫交易罪、串通投标罪、滥伐林木罪对被告人分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审判长虞钧充分保障控辩双方行使诉讼权利和表达意见,庭审各个环节有条不紊、环环相扣,全过程重点突出、程序规范、顺畅有序。由于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该案将择期宣判。 院长承办具体案件是建瓯法院深入推进“六清”行动的重要举措,对案件的审判工作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必将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引领全院干警,切实做到“案件清结”,力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