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热线:0599-8200667E-mail:joskzzs@126.com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瓯新闻网>福建新闻>
厦门四十三条措施支持民企发展
2021-03-29 09:11:5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俊杰  

东南网3月2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泽贵) 日前,厦门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围绕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营造鼓励创新的经营环境、构建亲清关系的政商环境等方面出台43条具体措施。

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养老领域。规划、推出高端养老项目用地并加大招商力度,市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建设补贴及运营补贴,内设医疗机构的给予一次性医疗设备补贴。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义务教育的优质民办学校。市属民办本科高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市属民办高职院校完成福建省教育厅第二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民办普惠性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等级达到一级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被评为市级示范性幼儿园的,按办学规模给予一次性奖励。

更大规模减税降费。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支持民营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经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技术中心的,给予奖励。被认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给予500万元奖励。

做强做大“三高”(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民营企业。对“三高”民营企业承担厦门市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财政补助;鼓励“三高”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经认定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的,一次性无偿资助1000万元,获得新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无偿资助200万元。“三高”企业在厦建设市场化运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经认定后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初创期建设经费补助;经确认为重大研发机构的,一次性补足至500万元。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瓯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建瓯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建瓯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建瓯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建瓯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更多]建瓯新闻
[更多]本土文化
[更多]旅游美食
  • ICP备案:闽ICP备2022017649号 闽公网安备35078302000127号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141202]号
  • 主办单位:建瓯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建瓯市融媒体中心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3512021001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3420055
  • 建瓯新闻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9-3725806 举报邮箱:joswwx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 地址:建瓯市行政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0599-8200667 邮编:353100 站长统计 网站维护:东南网
  • 建瓯新闻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