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成绩突出的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建瓯市人民检察院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荣誉称号。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建瓯市人民检察院抽调专人,组建团队,持续推进“打财断血”、深入开展“打伞破网”、全面准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力以赴投入专项斗争。 专项斗争开展期间,建瓯市人民检察院首创入额院领导涉黑恶案件单列轮转分案,率先实行捕诉合一。并在政治站位、线索摸排、案件攻坚、综合治理、宣传动员等方面持续发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共起诉涉黑案件3件14人、涉恶案件10件49人,追诉漏犯5人,改变定性1件7人,涉黑恶定性均得到法院判决认可;制发检察建议13份;开展专项斗争宣传活动21场,发放宣传单1500余份、宣传册1600余册,微信46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