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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人,请抓紧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进入倒计时!
2024-12-18 10:37:19  来源:建瓯市融媒体中心 建瓯医保局  责任编辑:张梦媛  

城乡居民医保是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25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70元/人。

此外,今年医保“家庭共济”有了新功能,可以用个人账户余额为家庭成员代缴医保费。而且自12月5日起,我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扩大到其他已参加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的近亲属,进一步提高了医保服务的可及性。在12月31日前,大家可以通过“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闽政通”APP或金融普惠点、农业银行柜面、农信社(农商银行)柜面等完成参保缴费。

一、集中参保缴费时间

2024年9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二、参保对象

1.全市范围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

2 .在我市长期居住未参加其它基本医疗保险的外地城乡居民。

三、筹资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400元/年 (财政代缴人员无需缴纳个人费用)

财政配套标准不低于670元/人/年

四、待遇享受时间

五、奖励与约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 [2024] 38号) ,自2025年起,居民医保将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

(一) 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

1.对于断保人员再参保的,将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2 .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将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3.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人员,次年将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二) 建立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的约束机制。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将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

注: 具体根据省、市出台的有关文件执行。

六、参保渠道

(一)参保人员微信搜索“福建医疗保障”→“服务大厅”→“服务”→“业务经办”→“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办理;

(二)参保人员可持户口簿或居住证、 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的街道 (乡镇) 便民服务中心或社区 (村) 便民服务站办理。

七、缴费渠道

(一)微信缴费流程: 打开微信→在微信搜索“福建税务"公众号→“微办税”→“医保社保业务”→“个人社(医)保缴费办理”→实名认证登入→输入本人或他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下一步”→勾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确认征收品目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认所属期"2025年"和应缴全额“400元"并支付→完成缴费。

(二)家庭共济账户代缴:参保职工可通过闽政通APP或"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开通"家庭共济"功能,邀请绑定家庭成员(如被邀请人暂时无法进行人脸认证,可将其加为家庭共济账户"临时成员"),并划拨足够的共济余额后,即可通过"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模块,根据相关提示,为家庭成员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税务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66

医保热线电话:0599-12345(转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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