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布关于表彰第五届福建省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 表彰名单公布 一起来看—— 决定全文如下↓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第五届福建省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 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近年来,全省广大公务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紧扣“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宏伟蓝图,落实“四个更大”重要要求,在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两岸融合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改善民生等工作中忠诚履职、实干担当,涌现出一大批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 为表彰先进典型,弘扬奋斗精神,激励广大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牢记初心使命、积极担当作为,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中走前头作表率,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林建伟等30名同志第五届福建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福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等15个集体第五届福建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这次受到表彰奖励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是全省公务员队伍的优秀代表。他们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使命责任,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大力传承弘扬“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积极投身“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勇挑重担、冲锋在前,在服务改革发展中勇立潮头、敢为人先,在为民解忧纾困中勇于奉献、砥砺初心,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展现了新时代福建公务员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珍惜荣誉、接续奋斗,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今后工作中再创佳绩、为党和人民再立新功。 在新福建建设十周年的新起点上,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我们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的历史使命。新使命重任在肩,新征程催人奋进。全省广大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要以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典型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向谷文昌、廖俊波等同志学习,树立和践行造福人民的政绩观,不忘初心、担当作为、廉洁奉公,坚持做人民公仆、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扭住目标不放松,一张蓝图绘到底,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业绩,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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