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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两亿辆 相关安全事故该如何避免
2018-05-30 09:36:45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责任编辑:王林强  

杜绝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

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的情况,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并从2018年6月至年底进行集中整治。这也成为应急管理部成立后在消防安全方面的一项重要任务。

具体来看,相关部门将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等等。

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表示,国务院安委会已决定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作为安全生产巡查和综合督导检查的必查内容。

杜绝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是安全整治的关键环节。但是,不“进楼入户”的电动自行车该停在哪里充电,许多居民也有疑虑。家住北京市朝阳区一个老旧小区的李女士对记者说,“最近看到小区这边贴了不少关于不让电动自行车进入走道、房间的宣传海报,对这个我是赞同的。但我们小区没有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对于我们这些长年依靠电动自行车代步的人来说,车没地方停、停外面怕被偷、充电不方便等问题一直让人头疼。”

对此,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此次综合治理过程中,特别强调重点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同时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强制性国标保安全

提高电动自行车安全系数,“新国标”被寄予更多希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明年4月15日实施,替代已施行近20年的现行标准。

新标准要求,今后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此外还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

乍一看,新标准比老标准还有所放宽。目前的标准最高车速为20km/h,含电池在内的整车质量上限为40公斤。然而,老标准主要是推荐性标准,在很多方面不具备强制性,也未提出防篡改要求。据有关机构调查,目前大量从事商业运营的电动自行车存在超标现象。

记者前往北京市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及维修商店发现,目前不少超标车仍在销售。一位店员向记者透露,解除电动自行车限速设置很容易。据他了解,现在消费者实际使用的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往往达到40km/h以上,而且整车重量不少也都是超过55公斤的。当记者骑着电动自行车以约20km/h的速度在路上行驶时发现,不过10分钟的时间里,先后被6辆电动自行车超越。

强制性标准来了,有望从源头提高电动自行车安全性。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新标准从发布到正式实施有近1年的过渡期,这给企业一定时间进行新产品研发、生产线调整和库存产品消化。同时,新标准也对私自改装严加防范,预计未来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能切实降到25km/h以下。

消费者已经使用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该怎么办?工信部强调,这将由各地制定具体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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