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市各级各部门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范围不断扩大和宣传力度不断加强,群众对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得到大幅提高,在非法猎杀、伤害野生动物的现象日益减少的同时,群众自发保护野生动物的现象日益增多。 “你是派出所的吗?我捡到一只不会飞的‘猫头鹰’可以交给你们吗?”13日下午,房道派出所辅警杨威接到群众求助电话。 接到电话后,杨威立即赶赴现场。这位热心村民介绍,他是在马路中间看见这只 “猫头鹰”的。这只“猫头鹰”可能是受伤了,见到村民到来想逃走,扑腾了几下却未能起飞,而且对靠近的村民具有攻击性。这位热心村民想到前一段时间政府的广播车一直宣传着保护野生动物,所以第一时间联系派出所对“猫头鹰”进行救治。 杨威立即将“猫头鹰”送到该镇林业野生动植物保护站进行救治。经鉴定,这只“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斑头鸺鹠,无明显外伤,但不具备飞行捕食能力。目前,该镇专业人员先进行饲养,视其健康情况恢复后再放生。(潘婉玲 张佳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