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8次会议。市人大党组书记杨祖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祥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华、龙毅、吴宗云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副市长林威鸣,市监察委、市法院、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祥平主持。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听取市政府关于免去陈锡明、雷佩兰、池清使建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和《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定叶财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分别听取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建瓯市法院关于提请审定刘尔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和《建瓯市检察院关于提请审定万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会议采用无计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任职决定。任命叶财旺同志为建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任命刘尔华同志为建瓯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建瓯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任命万勇同志建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建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会上,获得新任命职务的叶财旺、刘尔华、万勇三位同志分别进行宪法宣誓,并作就职发言。 陈祥平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新任命职务的叶财旺、刘尔华、万勇等三位同志颁发任命书,希望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忘初心、履职尽责,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严守法纪、廉洁秉公用权,以实际行动践行誓言。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其它事项。(陈德泉 魏敦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