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教育局关于建瓯市欢乐幼儿园等7所民办幼儿园自行终止办学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清算后,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建瓯市欢乐幼儿园、建瓯市智慧树幼儿园、建瓯市快乐幼儿园、建瓯市南雅镇大拇指幼儿园、建瓯市小桥镇希望幼儿园、建瓯市徐墩镇集慧幼儿园、建瓯市南星幼儿园等7所民办幼儿园于2020年9月已无办学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上7所民办幼儿园视为自行终止办学,原办学许可证废止,不再具备办学资格(具体信息详见附件)。请以上幼儿园将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印章交至教育局社管办,并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如未及时办理,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园所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建瓯市教育局 2021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