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一大早,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邱某某来到市区的水西岗亭,参加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工作。他身着反光背心,手举“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警示旗,协助执勤交警劝导非机动车驾驶员正确佩戴头盔、劝导行人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纠正、制止逆行、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原来,邱某某去年底的时候因为醉酒驾驶被公安机关查获。本月初,案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得知我市出台交通违法人员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的公益活动,他立即报名参加。按照规定,作为交通犯罪嫌疑人,他将参加不少于50个小时的道安劝导、发放不少于300份宣传材料、至少“现身说法”1次。现场民警将把他参加公益活动的表现情况记录在案,作为认罪认罚依据,移送办案单位审查。 邱某某表示,我现在也认识到错误了,也希望通过我的例子警示大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