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第24号 鉴于我市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为积极应对当前疫情,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通告如下: 一、自11月30日起,全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棋牌室、麻将馆、影剧院、KTV、歌舞厅、游艺厅、网吧、酒吧、迪吧、剧本杀、密室逃脱、洗浴足浴中心、跆拳道馆、台球厅、室内健身馆、室内游泳馆、宗教场所、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教育)等部分人群聚集场所暂停开放,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餐饮服务单位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预案,不得在大厅举办宴席;餐饮企业、单位食堂暂不开放堂食。 三、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四、严格落实“扫码通行”。各类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须将场所码张贴于入口醒目位置,安排专人认真查验进入人员“扫码通行”等信息,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市民游客须主动配合测温、验码(福建健康码、行程卡)、戴口罩、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 五、对经营主体、个人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 建瓯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