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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福建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018-01-30 09:30:22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王林强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福建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25日至29日在福州举行。

会议审议并同意张昌平同志代表十一届省政协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并同意杨根生同志代表十一届省政协常委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选举产生了十二届省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委员们列席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听取并赞同唐登杰代省长所作的省政府工作报告,赞同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计划和预算报告。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开得清新务实、富有成效,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团结民主、求实奋进,凝聚力量、共谋发展的大会。

会议认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在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里程碑意义。全省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中共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坚定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和中共福建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勠力同心为落实中共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奋斗。

会议认为,五年来,我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建设取得新成效。会议认为,《政府工作报告》总结工作客观全面,分析问题深刻透彻,提出目标积极稳妥,制定措施切实可行,是一个求真务实、催人奋进的好报告。委员们紧扣改革发展稳定和民生改善等重大工作部署,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会议认为,过去的五年,是人民政协事业开拓创新、蓬勃发展的五年。中共中央制定了关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爱国统一战线、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和民主监督工作等重要文件,中共福建省委出台贯彻实施意见,为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在中共福建省委领导下,十一届省政协始终秉持“参政议政要与发展大局靠得更紧更实、协商民主要与人民群众贴得更亲更近”的理念,坚持协商民主主线,突出政协委员主体,强化服务履职主导,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贡献了政协智慧、展现了政协作为。

会议强调,十二届省政协任期的五年,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省处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高发展质量与实现赶超目标的关键时期。全省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要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聚共识、合力攻坚,为推动“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作出新贡献。要服务大局勇担当,聚焦中共十九大提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我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实问题,紧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精心选择综合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为新福建建设献计出力。要团结和谐聚合力,努力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积极为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在政协履职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努力营造和衷共济社会环境,形成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合力。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深化协商民主实践,完善“四个共同”机制,进一步密切与党政工作衔接,把协商民主体现在履行职能全过程,贯穿于开展工作各方面。要牢固树立履职为民的理念,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扎实开展协商式监督的履职活动,助推各项惠民利民政策落地见效。要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要求,固本培元强自身,不断提升政协履职能力,推动政协事业在新起点上实现新发展。

会议号召,全省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福建省委的领导下,汇聚向心力,画大同心圆,为谱写新时代福建发展新篇章而共同奋斗。(2018年1月29日政协第十二届福建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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