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3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祥平,副主任苏小宁、叶华、吴宗云、刘斌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杨列席会议。 会议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会议首先通过了人事事项,接受魏永武同志辞去建瓯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免去吴平西同志建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接受路四闽同志辞去建瓯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决定建瓯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虞钧代理建瓯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陈祥平为新当选的虞钧同志颁发任命书,并要求他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强化理论武装,牢记职责使命,树牢公正司法意识和为民服务思想;要敢于担当,依法履职;要严守法纪、廉洁自律,以实际行动践行誓言。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了2017年市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土地开发与耕地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对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处理。 第二阶段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何华生就任局长以来的述职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评议组对何华生同志述职进行评议;听取了市司法局局长陈锦胜就任局长以来的述职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评议组对陈锦胜同志述职进行评议。 本次常委会后还进行了专题学习会,由市委党校讲师付东震同志作《汲取前进的智慧和力量—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讲座。(来源:建瓯时空 作者:朱淑梅) 建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8年8月28日,建瓯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决定:接受魏永武同志因调离本行政区域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其担任的建瓯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职务相应终止。 现予公告 建瓯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8月28日 建瓯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路四闽同志辞去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18年8月28日建瓯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接受路四闽同志因职务调整而提出辞去建瓯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建瓯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建瓯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8月28日 建瓯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虞钧代理建瓯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18年8月28日建瓯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和建瓯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建瓯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决定: 建瓯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虞钧代理建瓯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建瓯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