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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录入可追溯食品安全信息 建瓯一企业被罚5000元
2018-11-26 10:07:33 陈道有 张燕华 来源:市委新闻中心  责任编辑:庄明帆  

日前,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食品批发企业因未及时录入可追溯食品安全信息的案件,依法罚没人民币5000元。这是该局对未及时上传可追溯食品安全信息的企业开具的首张罚单。

今年以来,该局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及《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对全市食品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先后组织4次食品安全信息可追溯平台录入操作培训,参训人员480多人。对已经过培训但还未建立电子台账、未及时上传食品安全信息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11月6日,该局对食品批发企业“建瓯市大树冷库”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操作员未能进行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可追溯平台相关录入操作。截止检查之日,其未及时上传食品安全信息,无进销货台账。我局即日对该批发企业立案查处,依据《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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