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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附行动”让矛盾在家门口化解
2017-09-19 10:24:57 叶秋艳 来源:建州报  责任编辑:admin  
    9月3日,川石乡溪口村成功调解了一起宅基地买卖纠纷,当事双方殷某与黄某最终握手言和。殷某说:“以前有矛盾是村民找干部调解,现在变成了干部主动上门帮我们,非常感谢他们帮我们解决了难题。”
    殷某与黄某均为川石乡溪口村村民,二人还是亲戚关系,没想到却因为宅基地买卖问题发生了争执。为了调解双方矛盾,川石乡综治副书记林张辉组织乡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等工作人员到溪口村,邀请双方同桌议事,还找来双方共同的亲友赵东亮,搭“亲情桥”,平息双方怨气。经过一个星期的调解,矛盾纠纷得以化解,成功将矛盾“吸附”在村里。
    今年以来,我市共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61件,其中,像溪口村宅基地纠纷这样由村级调委会化解的矛盾纠纷达757件,较上年增加了100多件。
    这样的改变源于我市今年在闽北首创的基层信访维稳问题“吸附行动”。所谓“吸附行动”,指的是在村级建立约访制度,整合各方力量方便群众就地信访,把大量的纠纷和问题吸附在乡内、村里,最大限度发挥基层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直以来,我市常受信访总量大、个别缠访、闹访、越级上访行为问题困扰。面对信访维稳压力,我市结合农村实际,创新开展了基层信访维稳问题“吸附行动”,让矛盾在家门口化解。
    为有效落实“吸附行动”成效,我市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主动到挂点村接访,每月开展1-2次信访接待日活动,建立固定的接访场所,并根据调解和信访工作的需要,采取实地流动调解的方式,将调解地点延伸到田间地头、凉亭廊桥、庙宇祠堂。边接访、边排查、边解决,及时掌握村级信访维稳突出问题。并在站所办中建立信访维稳首办责任制,乡镇级司法所与村居调委会定期召开村居调解主任工作例会、收集汇总村级矛盾纠纷信息动态,对民间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三类矛盾纠纷重点排查调处。
    “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责任”。原来乡镇一级在处理纠纷时,往往由于涉及到多个部门协调困难而导致调解效率低下,现在,林业、土地、计生等其它成员单位均参与到本行业发生的矛盾纠纷和信访事项的办理中,并承担调处化解主要责任,还需做好调处资料归档,以备查验。同时,对涉及本行业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信访突出问题,提供业务指导和政策法规解读。
    川石乡可谓是我市“吸附行动”中的“优等生”。2016年该乡在我市首创了乡级信访接待室,今年,更是主动延伸触角,率先设立了村级信访维稳接待室,开展村级信访接待日工作,推进了信访积案的化解。
    一年前,川石乡村民黎某和张某因为房屋安全问题发生纠纷,接到反映当天,乡土地所所长吴发珠就联合司法所的3名同志到现场查看,由于涉及到房屋的界址不清、地梁不直、安全性无法把控等专业性问题,工作人员始终难以给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一趟趟的走访、勘查,费时颇多。调解过程中,双方都认为调解人员有意偏袒对方,均不给好脸色,一言不合就转身走人。为此,吴发珠多方咨询设计人员、水泥工等现场施工人员,还邀请了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的专家到现场勘查。川石乡综治办前后组织国土所、村建站、司法所等部门工作人员联合出动,经过多次现场勘查、邀请双方亲属、该市人大代表和乡贤参与调解。今年4月,在乡村两级信访接待室的多番努力之下,纠纷最终成功化解。
    建立调解人才队伍是做好信访维稳的基础保证。为此,我市通过健全完善乡村两级调解委员会的经费保障、学习交流等运作机制,逐步建立一支专业的调解队伍——吸收经验丰富的老人、能人、贤人加入调委会队伍;实行“以奖代补”,对成绩突显表现突出的调解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建立定期的学习制度,注重培养热心调解工作、有素质的年轻干部,邀请司法、公安等部门授课,提高调解基层各类多发矛盾纠纷的能力。
    据了解,下一步我市将建立微信、短信两个信访信息共享平台,完善疑难矛盾纠纷调处的交办和告知制度,抓好村级(社区)和站所办信访维稳工作的考评和督导,让村级信访平台成为吸附各类矛盾纠纷的“海绵体”、缓解社会矛盾的“减压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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