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民俗文化柱部分 【舟歌】 舟歌流行于建瓯一带,也称龙船歌。五月初五端阳节下午,当地善男信女汇集在五帝庙中,焚香揖拜,祈求消灾去祸。游行队伍在头人的带领下出发,前面是20多人组成的舟歌队,其中一人为领唱兼击鼓,其余“和唱”者手拿船桨。他们穿街过巷,绕城一圈后,回到庙中驱鬼,把人装扮的鬼拖至溪边,放飘纸船,意即把鬼赶至溪边用船送走了,来年便平安无事。 【送灯】 中秋节夜晚,大凡新婚夫妇,娘家须向女儿的婆家送去一盏灯。过去,灯下还要扎制“麒麟送子”灯饰。送灯时,由一男性执亮灯走在前,另几人手拎礼盒随后,内盛“五子果”;到了婆家门口时,男方要放鞭炮迎接,然后收下,并将灯高挂于厅堂。因建瓯话“灯”与“丁”同音,表达了人们“送子添丁”、“五子登科”的祝福和愿望。 【讨烛】 讨烛是建瓯的一种婚嫁风俗。按规矩,接亲前男家向女家送上红酒、活鱼等各色礼品。女家则故意说不够分送给众多至亲,要求男家补“足”。因而,男家总要事先多备几对蜡烛;只要女家讨要,送礼的人即刻奉上蜡烛。建瓯话“烛”与“足”同音,这么一讨,就算是“讨足”了。它寄托了人们对生活富足的美好愿望。 【游春戏】 游春戏流行于建瓯乡间及邻县村庄,散发着浓郁的乡土气息。剧目多是生活题材,因常在春节期间走村串乡演唱娱众而得名。演员少则二、三人,多至六、七人。演出从晚上开始,地点大多在农家厅堂。每家演一两出小戏,短的只有几分钟到半小时,长的一个多小时。演完不收钱,由东道主提供食宿或馈赠年糕果脯等;如东家遇喜庆之事,便增请一桌春酒以示款待。 【逗新娘】 逗新娘是建瓯东部一些村庄的习俗活动。凡当年结婚的“新妇”,除了在婚日闹洞房时被“逗”之外,端午节这天午时一过,还要盛装打扮起来,穿着嫁衣,端坐堂上;夫家的人也忙着把一些时新果品摆上圆桌,招待来“逗”新妇的客人。全村的妇女,此时都活跃起来,不论亲疏,相约而至,一面吃着果品,一面对着新人纵情逗笑,毫不拘束。从午时后到晚饭前,村庄成了妇女的世界。 【唱曲仔】 “唱曲仔”是流行于建瓯及周边县区,用闽北方言演唱的的曲艺品种。历史上,“唱曲仔”艺人皆为盲人,曲目多为历史与人物演义。演唱者手执箄鼓、篾棒和一副竹板,不用其它乐器。旧时,“唱曲仔”多为佛诞庙会娱神用,也接受大户人家婚庆寿诞堂会的邀请,是旧时建瓯盲人的重要谋生手段。唱腔优美,内容丰富,情节生动,颇受闽北方言区民众欢迎。2008年,唱曲仔被福建省政府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