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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闯世界却闯进毒窝 流动少年涉毒关口何以失守?
2017-12-26 11:17:4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林强  

闯世界闯进毒窝:流动少年涉毒关口何以失守

半月谈记者在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访谈了4名参与涉毒犯罪的未成年人,发现他们陷入毒品犯罪有着极为相似的轨迹:过早辍学,混迹社会,一心想要赤手空拳闯世界,却不料一头栽倒在毒窝里;先是被毒贩诱骗染上毒瘾,再被毒瘾控制以贩养吸,彻底沦为运毒、贩毒的工具……

打黑工、混社会,陷入毒窝

“我12岁时去酒吧玩,听人说玩毒品会兴奋,好奇试了一下,一发不可收拾。买毒品认识了毒贩,就跟着他们一起贩毒。”阿兴告诉记者。

辍学、打工,过早进入社会是这些孩子共同的成长历程。在社会上“漂”着的他们,自由出入成人娱乐场所却无人过问。在赌场、游戏厅、酒吧等复杂“带毒”的环境,他们打工、消费,耳濡目染成人世界的毒品交易,稍不留神便被拉下水。

阿兴是贩毒团伙的骨干,刚满14岁就因贩卖毒品被判刑。“毒贩们很有钱,到处花天酒地,都是‘日光族’。我本来就喜欢玩,跟着他们一起去高档会所喝酒、唱歌、吸毒,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感觉毒品真是个好东西。”

来自湖南的小林姑娘,11岁到广东东莞打工,因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初一时成绩不好,不想读书,想看一看外面的世界。”小林在老乡介绍下进入一家地下赌场当服务员,每天晚上给客人端茶倒水、拿筹码。在这里,她平生第一次见到吸毒。

“他们当着我的面‘刷K’(K粉)‘溜冰’(冰毒)。那些吸毒器具,瓶瓶罐罐,看着觉得挺好玩。印象最深的是,两个跟我年纪差不多的女孩喝了‘开心水’(一种新型液态毒品)疯狂跳舞,一边跳一边脱衣服,脱到最后一丝不挂。”小林回忆。

17岁的阿翔、小涛都是广东潮汕人,辍学在家,因家人生病,外出打工赚钱。在朋友介绍下,这对难兄难弟误入毒品重灾区广东省陆丰市甲子镇的一家地下游戏厅打工,被“五毒俱全”的老板趁虚而入。

“来打游戏的客人都会玩毒品,偶尔客人给我一点冰毒来提神。后来老板开始给我冰毒,不要钱,供我吸了一年。老板经常对我说,想赚大钱就跟着他干。”小涛说。

2016年3月,老板安排阿翔、小涛把冰毒藏在手提行李袋里,运送到广州。在广州被抓,当场缴获近10公斤冰毒。阿翔、小涛以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9年。

吸毒像“正常生活”,运贩毒像“正常生意”

在少年毒贩的世界里,吸毒像“正常生活”;运毒、贩毒,像“正常生意”。小毒贩把毒品卖给小瘾君子,小瘾君子再给小毒贩当运毒工具,一个带坏一帮,陷入恶性循环。

“一个老乡经常拿着厚厚一沓钱回来,在房间里数钱。我当时很羡慕,她们说这种生活很轻松,只要出门走两趟就有钱赚,问我愿不愿意一起干。”小林说,刚开始有人带她一起出去送毒品。跟了两天,感觉没啥事,开始自己送。一天能赚1000多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黄文劲说,毒品被不法分子当作胁迫未成年人犯罪的工具,这个趋势近年来愈发明显。

与传统毒品海洛因相比,冰毒等新型毒品更易制作合成,价格更低廉,越来越多不法分子用新型毒品充当控制、胁迫他人犯罪的工具。案例显示,不少男孩滥用毒品后参与暴力犯罪,一些女孩染毒后堕落,加入贩毒、卖淫、盗窃团伙。

禁绝青少年成贩毒“马仔”

专家表示,这些未成年人在进入成人娱乐场所时无人禁止,在最初涉毒时无人制止,在染上毒瘾后无人送去戒毒,直到铸成大错被判刑。整个过程缺乏社会治理的有效介入和缓冲。而另一边则是毒贩处心积虑的引诱、拉拢。

半月谈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未成年人吸毒、卖淫等属于治安案件,14岁以下批评教育为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两次及以上违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暨南大学少年及家事法研究中心教授张鸿巍说,近年来,青少年被毒贩当作“马仔”的现象反映出一些政府部门紧急干预和社会治理的缺位,以及少年司法体系的不完善。

“好的法律落不了地,主要是执法权和执法监督权不明确。”张鸿巍认为,应当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对未成年人的行为进行“分级处分”,按照人身危险性和需求性进行双向评估,及早发现问题及早干预,避免到了犯罪临界点再去“亡羊补牢”。(半月谈记者毛一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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