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路政部门工作人员在日常巡路中发现,省道204线房道(连地)路段处,当地村民未经审批擅自在公路边搭盖彩钢瓦板房,占地面积约80平方米,建筑物遮挡过往车辆视线,存在公路安全隐患。 路政人员随即走访联系到当事人,告知其行为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劝导其自行拆除。因当事人不听劝说,拒绝配合拆除,路政人员立即将该违法情况反馈至市交通执法大队。 根据《公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24日,市公路分局产权所与市交通执法大队联合执法,对该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在此,执法部门提醒:道路安全关系你我他,不得涉路违章搭建,影响公路安全通行,路产路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 (姜浙福 彭嘉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