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中共建瓯市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委同意,从2019年6月17日开始,市委派出2个巡察组对小桥镇党委、东峰镇党委及辖区村(场、居)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为1个月左右。 根据巡察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小桥镇、东峰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人大主席、其他市管干部、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紧盯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反腐败斗争等方面的问题,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脱贫攻坚、精准监督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负责处理。 巡察期间,市委各巡察组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小桥镇党委及所属行政村(场、居) 组 长:张勇杰 副组长:薛信铭 举报电话:18094181257(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接待群众来访点:小桥镇政府二楼会议室 举报电子邮箱:joswxcsz@163.com 举报信箱地址:1.小桥镇政府大门门口;2.小桥镇建富宾馆门口。 市委巡察二组:巡察东峰镇党委及所属行政村(场、居) 组 长:范 斌 副组长:余 琳 举报电话:17750476521(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接待群众来访点:东峰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四楼办公室 举报电子邮箱:joswxc@163.com 举报信箱地址:1.东峰镇政府大院门口;2.东峰镇兴龙宾馆门口。 中共建瓯市委巡察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