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南平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敏芳带队到我市开展《宗教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办主任叶华,副市长雷佩兰陪同;市人大代表委、民宗局、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文体旅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或参加座谈。 检查组先后来到东岳庙、东峰镇基督教堂和东游镇善因寺等宗教活动场所,详细了解《宗教事务条例》宣传贯彻执行情况。 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我市关于《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就下一步工作,潘敏芳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进一步加大对《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贯彻,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守法责任意识的培养。同时在信教群众中积极开展党的政策宣传,协调化解矛盾,发挥了党和信教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据悉,我市主要有佛教、道教、基督教和天主教4种宗教;市佛教协会、市道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市基督教协会、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5个宗教团体。全市宗教教职人员107人,其中:佛教教职人员81人;道教教职人员15人;基督教教职人员10人;天主教神甫1人。目前已登记宗教活动场所136处,其中佛教场所90处,道教场所16处,基督教场所28处,天主教场所2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