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信息被盗用注册了公司,公司被处罚列入黑名单,本人创业办公司变成“不能”……江西省上饶市的高先生苦恼了近半年的“被股东”一事日前终于被建瓯市市场监管局解套。8月份,建瓯市率先出台了《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公司登记暂行办法》,依规撤销了高先生的“被股东”身份,并在省市场监管局的协助下,将其移出了黑名单。9月18日,高先生向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寄来的一面锦旗,感谢该局大胆创新,为民解忧。 4月29日,高先生向建瓯市市场监管局投诉,反映其身份信息被盗用注册了建瓯市强宁贸易有限有限公司。经该局调查核实,邵某利用高先生已报警丢失的身份证资料骗取注册了建瓯市强宁贸易有限公司,而该公司2018年6被吊销营业执照,作为“法定代表人”的高先生因此被市场监管总局列入失信“黑名单”。但让建瓯市市场监管局为难的是,虽然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但上级部门并没有制定配套的程序规定,实际撤销操作无章可循。据了解,此类问题在全省全国普遍存在。 6月底,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罗庆春副局长带队到该局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时,针对这一问题要求该局大胆先行先试,为全省提供创新经验。8月27日,该局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率先出台了《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公司登记暂行办法》,《办法》明确了撤销冒用登记的适用情形、办理程序、内部职责分工及相关文书规范等,对远程身份核验、信息公示等操作中的难点问题,从实际出发提出了便民易行的举措。 《办法》施行半个多月来,以依此办结撤销登记1起,还有2起案件正在程序处理当中。《办法》的施行为依法解决“被股东”、“被法定代表人”提供了保障,使公司撤销登记行为有制可依,有规可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