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管理,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根据《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近日,建瓯市人民政府确定东游镇党城村君子巷2号、东峰镇裴桥村古矮桥等7处建筑为历史建筑,这些建筑皆为清代所建,有的是民居,有的是书院,有的是古桥。 东游镇党城村、东峰镇裴桥村为中国传统村落,也被评为省级历史文化名村。村落建筑造型优美,反映出当地特色和历史风貌,具有一定历史价值。建瓯市人民政府要求相关部门根据《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的规定要求,切实做好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工作。 (范小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