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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为进一步激发区域旅游发展活力,推动大武夷文旅交流合作,自2026年1月1日零时起,对在指定高速公路区间点对点通行的9座及9座以下的小型客车免费通行,通行车辆所产生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由建瓯市政府统一支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免费通行条件 已安装并使用ETC记账卡套装,未欠缴高速公路通行费,且在建瓯收费站下上高速间隔时间大于2小时的9座及9座以下的小型客车。 二、免费通行区间 符合上述条件的车辆在建瓯、九曲2个高速收费站之间点对点通行的费用由市政府统一支付。 三、免费政策实施时间 免费政策自2026年1月1日00:00起至2026年6月30日24:00止,如因政策变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有所调整,将另行通告。 建瓯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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