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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 建瓯:学条例 聚力“申名”
2026-02-03 10:09:40  来源:市劳模协会  责任编辑:王俊杰  

近日,建瓯市总工会联合市劳模协会共同举办《南平市建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学习辅导讲座,市总工会干部职工、劳模协会理事会成员及劳模各分会会长、秘书长等近40名人员参加学习。讲座邀请市关工委报告团团长、市劳模协会副秘书长林建进行专题授课。

讲座中,林建以“创名城劳模力行,助建州文脉赓续”为主题,系统解读《南平市建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制定背景、重要意义、保护原则、适用范围、责任体系、保护措施、活化利用及法律责任等八个方面内容,帮助与会人员深入理解条例内涵,明确在名城保护与创建中的责任与担当。通过培训学习,增强与会干部职工与劳模群体的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助力我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

《南平市建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于2025年9月26日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为建瓯古城保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与制度保障。

建瓯作为古建州治所,拥有三千多年文明史和一千八百多年建县史,是福建省首批历史文化名城。目前,建瓯市正全面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开展学习辅导讲座,旨在通过专题学习,引导劳模和工会工作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积极投身名城保护与创建工作,为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贡献力量。(刘名镇)

编辑 / 王俊杰 责编 / 巫雨蓉 主编 / 潘征翔 总编 / 魏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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