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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春节将至,为强化正风肃纪,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深化清廉云南建设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工作成效,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云南省纪委监委现将3起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临沧市永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四级主办祁某生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问题。2025年12月21日,祁某生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后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楚雄州大姚县应急管理局原工作人员杞某伟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问题。2025年7月19日,杞某伟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构成危险驾驶罪,受到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2026年1月杞某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3.保山市隆阳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原二级主任科员杨某朝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问题。2025年7月11日,杨某朝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后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构成危险驾驶罪,受到拘役(缓刑)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2025年11月杨某朝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云南省纪委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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