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建瓯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敲诈勒索”恶势力集团案件提起公诉。 2018年8月至2019年5月,被告人范某某陆续纠集被告人陈某某、黄某某、吴某甲、吴某乙等人,形成以被告人范某某为首、被告人陈某某、黄某某、吴某甲、吴某乙为团伙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经查,该犯罪恶势力集团通过微信或QQ“虚假定位”地点,添加附近的被害人,发送招嫖信息给被害人,获取被害人的酒店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后,拨打被害人电话,先后以“预付嫖资”等理由骗取被害人财物。在被害人不愿支付钱款后,通过恐吓言语对被害人实施威胁,勒索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