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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 建瓯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系列普法活动
2026-08-21 09:43:58  来源:建瓯市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王俊杰  

《人民日报》曾刊发评论员文章称赞:“福建有个村子,一条禁砍禁伐祖训管了600年,造就了195公顷万木林。”这片国内唯一起源于人工造林的自然保护区,承载着古人护山守绿的智慧。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建瓯市将普法课堂搬进万木古森林、搬进建安百年书院、搬到补植复绿山场一线,开启了一场传统护林智慧对接现代生态法治的时代接力。

赓续护林传统厚植法治意识

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清晨的万木林薄雾缭绕,建瓯市司法局联合林业局等部门举办的“全国生态日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活动”正有序展开。展板沿步道排列,法典条文与保护案例对照展示,吸引游客与村民驻足观看。

“之前也知道要护林,但只觉得那是老祖宗留下的规矩。”房道镇村民杨大爷感触颇深。依托良好的生态,当地文旅日渐兴旺,他家的林下农产品在家门口就有销路。“今天看了案例才明白,守护山林,护的是生态,更是我们自己的好日子。”他边说边又拿了一份资料:“我儿子在村里搞民宿,这个得带回去给他看看。”

元至正十四年(1354年),乡绅杨达卿为赈济灾民,便以“植杉一株,偿粟一斗”的方式募民造林。其孙、明朝内阁首辅杨荣将护林理念写入家训代代相传。如今,建瓯正大力推进万木林—辰山联合创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创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不仅需要政策支撑和科学管护,更需要全民法治意识的提升。”建瓯市司法局相关工作负责人说。活动现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以案释法,讲清自然保护地法律红线,当日发放资料2000余份,覆盖群众千余人次。

活用古址讲堂 赋能绿色转型

企业绿色转型的路怎么走?《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前夕,建瓯市多部门联合,将建安书院这座拥有近八百年历史的文化地标转化为涉企法治讲堂,开展“典护产业绿色转型‘理响建州’生态争先”专题宣讲,落实“服务民营企业・蒲公英在普法”专项行动,50余家单位及企业代表到场参会。

“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如何适用?”“全过程污染防治责任制度下,企业内部的环保管理架构需要做哪些调整?”企业代表们带着这些问题落座。宣讲员围绕噪声治理、固废处置、排污许可、生态损害赔偿等企业高频风险点展开解读。每一个话题都直击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法治痛点。现场专门设置涉企生态法律咨询环节,安排一线执法人员与专业律师针对企业问题面对面答疑。不少企业代表坦言:“以前觉得环保法规是‘紧箍咒’,听完才发现,合规经营本身就是竞争力”。

把准治理落点提升修复实效

生态司法保护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生态修复的实效上。近日,玉山司法所工作人员受聘为“生态修复监督人”,司法行政力量直接嵌入生态修复的监督执行环节,实现生态修复从普法教育、过程监督到实地核验的全链条闭环。

在长布村“七房塚”山场的补植复绿现场,生态修复监督人随同法院工作人员、林业站技术人员深入林地,逐块核实修复地块苗木成活率及生长情况。从“纸面判决”到“地面实勘”,让生态修复成效经得起数据检验。

“以往生态修复常常是判令下达、种完就算,现在有了监督人全程跟进,每一棵树都要看到成活情况。”玉山司法所工作人员说。司法所受聘监督人重点承担涉案人员法治教育、修复过程跟踪职责,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讲清生态损害责任,引导当事人树立修复自觉,推动生态修复从“被动执行司法判决”转向“主动履行生态责任”。

织密宣传网络 浸润城乡民心

依托“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蒲公英”普法志愿队伍,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不断织密我市生态普法网络,构建起上下联动、多方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全国生态日期间,全市政务新媒体矩阵集中推送宣传内容,各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统一部署张贴主题标识、招贴画,“蒲公英”志愿者与“法律明白人”深入村居一线以案释法,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线上有传播、线下有阵地,场景有特色、群众有共鸣,线上线下同频共振的生态法治宣传氛围日益浓厚。

草木植成,国之富也。良好生态本身蕴含着经济社会价值。建瓯市司法局相关工作负责人表示,“建瓯既有万木林六百年的护林传统,又有创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重点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已纳入‘九五’普法重点内容,必将持续推动生态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让法治成为守护绿水青山,共筑金山银山的坚实屏障”。(肖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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