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我市司法局根据上级扫黑除恶相关文件精神,在我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自身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依法治理等职能,切实发挥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积极有效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一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 充分利用司法调解职能优势,认真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专业调解与行业调解的有机结合,灵活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全方位、拉网式的在辖区内排查涉黑涉恶线索,为扫黑除黑专项斗争工作的良性开展奠定基础。在日常排查、调处纠纷的过程中,不断提升对涉黑涉恶民间纠纷的敏感度,在发现涉黑涉恶纠纷时及时摸清黑恶势力底数。 二是持续强化对特殊人群的宣传管控 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过程中,通过全面掌握辖区内特殊人员的思想动态、现实表现和生活情况,不断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动态化、常态化管控,有效避免和遏制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涉黑涉恶。一旦发现服刑人员涉黑涉恶,司法所将在对其进行严格监管、教育和矫正的同时,立即启动扫黑除恶线索移交处理预案,并及时与公检法等职能部门进行联动。在开展日常集中、个别教育活动中,鼓励特殊群体对涉黑涉恶案件线索进行检举揭发,并在案件核实期间和确认定性后,做好检举人的保密、保护工作。 三是依托法治文化阵地开展专项宣传活动 在闽源文化广场法治主题公园、体育场市民法治长廊、江滨公园等阵地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内容,通过向辖区群众发放《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资料,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倡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弘扬社会正气,积极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是结合“法律进村居”开展专项宣传活动 乡镇街道司法所联合综治办等部门深入村居以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海报等方式,向辖区群众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中央、省、市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深入人心。 五是结合“法律进学校”开展专项宣传活动 联合教育部门将日常教育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在校园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告知师生、家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和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重要性、必要性。此外,各班班主任还通过班级微信群向家长们进行广泛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增强了师生家长远离黑恶、预防犯罪、遵纪守法的意识。 六是运用平煤平台扩大专项宣传覆盖面 在广播、电视台、公交站、商场、宾馆、医院LED等传统媒体播放扫除恶的信息,同时还加强新媒体的运用,充分发挥其传播迅速、覆盖面广、易于接受等优势,“建瓯普法”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客户端经常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指示精神和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相关通告事项,并配以形象漫画,让群众一目了然明白宣传的内容并增强防范意识,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肖玲 苏忠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