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记者赵文君)记者9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今年一季度,全国881户广告业头部企事业单位实现广告业务收入3435.3亿元,同比增长11.3%。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对全国881户广告业头部企事业单位开展统计调查。一季度,头部企事业单位互联网广告发布收入1886.2亿元,同比增长14.6%,占广告发布收入总量的81.7%。我国互联网广告发布收入增速高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广告业在数字经济和现代服务业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季度,头部企事业单位实现平均每户广告业务收入3.9亿元,同比增加近0.4亿元。从业人员人均创造广告营收351.1万元,同比增加44.5万元。半数头部企事业单位广告业务收入实现正增长,平台企业广告业务增长较快。头部企业广告业务利润向好,同比增长14.6%。 调查显示,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福建、江苏等6个省市,头部企事业单位共有669户,占全国总量的75.9%;一季度广告业务收入合计2874.1亿元,占全国总量的83.7%,比上年同期提高1.1个百分点。 |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瓯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建瓯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建瓯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建瓯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建瓯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