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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神、俗信和张三公
2017-11-24 09:43:04  来源:建瓯市政府网  责任编辑:王俊杰  

在这里我们要特别提及民间俗神中的行业神。行业神,或是本行业的创造者,或者是本行业的特高技能者,是自然人,由于在某一行业作出重大贡献,或是基于他的行为表现了人类社会某种至高无尚的精神,所以被尊之为神。例如做都江堰的李冰,因为水利建设作出重大贡献,人们为他建造了二王庙,尊他为水利二部神;在制陶事业有了重大创造和贡献的宁封子被民众尊为陶神;我们省宋代龙海县白礁村的吴本,自幼博览群书,长大后精于采药、炼丹和针灸之术,在医治人民疾病方面做出了贡献,便成了医神;木工神鲁班,他原是春秋时鲁国的工匠,因为技术高超,而且发明制作了许多工匠工具,便被视为工匠鼻祖,成了工匠神;不独有偶,建瓯宋代吉苑里的茶焙业主张廷晖,在蒸青碎末茶向研膏茶演变发展中作了很多努力和贡献,加上他将自己拥有的凤山方圆三十里的茶园献给了朝廷建御茶苑,所以他死后朝廷几次册封,因之成了中国唯一经过册封的茶神。因为一个时代统治阶级的赐封,加上茶工茶农的拥戴信奉,那里的茶神庙一直是香火旺盛,成为茶区茶农的保护神。

统治阶级的提倡和封赐,在创造神的过程中起到很大作用,用故事的添加使神祗更加完善,这常常体现和迎合了统治阶级的思想。有人说,神灵本身是对人的精神的一种束缚;是的,对某一神祗的崇拜,就是一种追求追随,一种寄寓了希望与欲想的宽慰与满足,一种自我约束(或叫束缚更洽当),实际上这也是创造神的主意所在。人们在崇拜神祗时总会关照到自己的追求,希望平安地、不违法不逆众地、顺遂地达到某种虚幻理想与欲求,如果实现不了,也会得到精神上的满足。这种对神的信奉于社会无碍,甚至对社会的安定还起到某种精神作用。笔者以为:民间俗神大大不同于巫术和方士的装神弄鬼。巫师方士自古以来就是以骗术蒙人害人。我说信奉民间俗神好于巫师方士的装神弄鬼,并不等于说信奉神祗就一点消极的因素也没有。由于人们对于神的本质缺乏科学的认识,对神祗的信仰往往造成某种错误的社会观,错误的社会观有碍甚至有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上面讲了许多对俗神的认识,下面应当讲讲俗信了。有俗神就有俗信。俗信,与迷信有关,但并非迷信。俗信也是人民群众的创造,它有深厚的群众基础,而且历史久远、广泛。它往往曲折地反映了生活的真谛,通过曲折形式反射出理智之光,是民俗的重要传承内容。比如有钱人没钱人都拜奉财神爷赵公明,为什么呢?因为民间传说:只要你是种养生财,买卖发财,合理得财,“公能使之宜利和合。但有公平之事,可以对神祷,无不如意。”(《搜神大全》语)如果是谋不义之财,赵元帅会派手下“八大猛将,六毒大神”捉拿惩办。据说腊月三十年瞑躲债的做法,就是赵元帅提倡的,除夕夜可以打着“代月”灯笼讨债索债,但封大门鞭炮一响,就得吹灭灯笼收摊回家,不得再索讨,至少过半年再说,否则要受赵财神惩罚。解放前建瓯城关还有公演三十年瞑大戏的,看戏的人很大部份是躲债的人,因为按规矩,讨债不能向戏台下看戏人讨,否则会干扰城隍爷看戏。这种为保证社会安定而借助神力出现的俗信,应当说是具有明智理念的生活信条。

有些生活中常见的俗信,确实带有实用性。比如过去大人教育孩子:吃饭不许碗里剩饭粒,桌上掉饭粒,说是那样男孩长大娶的是麻婆媳妇,女孩脸上要长麻子。这种打骂恐吓达不到而用俗信教育使孩子避免某种不愿意出现的后果,顺利达到矫妄纠错的目的是很有力的,虽说这种信条是不科学的,但效果却是好的。我想这恐怕就是长久以来所以形成民间信俗而不衰落的原因吧。当然,俗信也不可以一概而论,也有糟粕,问题在于如何巧妙地利用俗信,让生活的智慧之光观照生活和人生,使之形成一种隐形的社会契约,造福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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