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升本土绿色产业保障能力,深入工业园区、林区进行专题调研,细化司法服务生态旅游、笋竹商贸产业、茶产业工作意见,推动产业示范带建设,开通涉企纠纷绿色通道,依法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采取高位嫁接、腾笼换鸟等方式加快企业转型升级; 二是助推水美城市构建,组建生态环境专业化审判团队,选聘林业、环保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2017年,审结生态案件85件,补植林地90亩,运用增殖放流、异地修复拓宽生态修复适用范围至水域和矿山; 三是主动介入重点项目建设,建立服务重点项目领导督办、法官挂钩联系制度,为政府重点项目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和咨询意见,选派法律指导员协调重点项目改造、土地征迁、安置等问题,审执结征地拆迁案件4件; 四是打造“无讼生态乡村”,强化涉农纠纷多元化解,开通“村村通”法官热线,依托乡镇调解服务站、景区法官工作室、巡回审判化解纠纷136起,编发普法“菜单”,开办“森林讲堂”,打造生态教育实践基地厚植生态文明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