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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26日,网络上流传出“建瓯市立医院住院部着火”的消息,附带“火光冲天、浓烟滚滚”的视频,引发部分市民关注。有关部门迅速介入核实,确认该信息为不实谣言,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快速溯源、及时辟谣,有效遏制了谣言传播。
8月26日21时25分,一则关于建瓯市立医院住院部起火的消息在社交平台突然传播,视频画面看似火势猛烈,还称火情影响病人正常就医,极易引发公众恐慌。
接到报告后,建瓯市委网信办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启动网络谣言应急处理机制,一方面向市领导紧急报告,另一方面立即联系消防、市立医院等相关部门开展线下核实。经多方查证确认,建瓯市立医院住院部当日并未发生任何火情,网传信息为不实谣言。
为查清谣言源头,建瓯市委网信办联合公安机关迅速开展溯源查证工作,很快锁定了谣言发布者网民陈某。 “这个谣言经公安部门核实,是网民陈某在与朋友聊天时,看到了当天江西某县市医院发生火灾的视频,为了博取眼球、吸引流量,便在视频上添加‘建瓯市市立医院住院部着火’的文字,随后在自己的账号上发布。”建瓯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张跃辉说道。
从网民陈某发布不实视频到启动联合处置,全程仅用五分钟。为避免引发大范围恐慌,网信部门第一时间在陈某的账号下方跟帖评论,明确告知市民该视频系“张冠李戴、移花接木”,提醒大家切勿相信;同时,公安部门迅速介入调查,依法对网民陈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其立即删除不实视频。 “我们处置比较快,从发现信息到开展处置时间很短,所以这个事情没有造成很大的影响,也没有引发社会恐慌。网民在平常上网的过程中,就要注意甄别信息的来源,不信谣、不造谣,对网上的一些信息要做好甄别,不能移花接木、张冠李戴故意造谣,否则会承担相应的后果。”。建瓯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张跃辉表示。 编后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将被处以行政处罚;若谣言内容涉及险情、疫情、灾情并造成恐慌或严重混乱,法律责任将加重,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网络非法外之地,造谣传谣必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希望广大网民在网络发言时谨言慎行,传播信息前务必仔细核实,切勿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红线。(叶建辉 池雪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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